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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兒童福利聯盟在內湖花3.7億買辦公室惹議,兒盟雖已經澄清買房經費是從民國87年起呈報教育部提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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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兒童福利聯盟在內湖花3.7億買辦公室惹議,兒盟雖已經澄清買房經費是從民國87年起呈報教育部提撥部分所得轉為購屋基金,但仍遭大批民眾質疑「捐款被拿去繳房貸」等,兒盟坦言,辦公室今天整天滿線,接獲不少謾罵電話,也有不少捐款者打來表達退捐。兒盟將於明早10點召開記者會,除說明財務狀況,也會再釐清事實,盼能獲得社會大眾理解。

想法:
1.大家反彈的原因應該在於
一般人的想法是「受捐贈者」理應過得比較差才對,
怎麼你有錢到可以花3.7億元買辦公室,
你既然比我有錢,我(窮人)為什麼要捐給有錢人?

這樣的想法不能說不對,
如果是個人捐給個人,
沒道理你吃香喝辣買房子,我還要捐錢給你,
但是今天我們捐錢的對象是兒福,不是直接給需要幫助的兒童,
沒有誰比誰有錢的問題,
兒福這個社福機構發展到現在,服務的對象很廣,
每年固然收了7億多的捐款,
但開銷也很大,一年要支出5億多元,
特別是租金部分,
六個辦公室一年要支付600多萬元給房東,
兒福為此每年存錢,存了二十幾年,
現在終於可以買房子了,然後大家譴責它怎麼可以買房子?

捐的錢兒福拿去買房子,大家不爽,
捐的錢兒福拿去繳房租,房東賺到,大家就會感到欣慰?
這個邏輯是什麼?我也不知道呢!

2.很多人會覺得,既然是行善,
就要穿得破破爛爛,辦公室設備破爛,
薪水低,最好是不收錢的義工,這樣才是做善事,
我想,做善事難道要卑微成這樣嗎?
當然大家捐贈的錢要好好善用,不能亂花,
可是要求社工們一起縮衣節食,甚至將薪水捐贈部分出來,
那也是一種強加於他人的道德優越感,
反正我有捐錢,我就是聖人,
你沒錢,來社福機構工作,是做善事,
生活水平不能高於一般人,不然就是罪惡,
這種莫名其妙的道德感,也是很可怕的!

3.我認為,社工,也是人,
雖然社工工作內容有一定的公益色彩在裡面,
但不應該要求社工跟他扶助的對象苦在一起,
今天兒福買的辦公室,是讓社工們集中上班,
且900坪的大空間可以做比較好的運用,
辦活動不用看別人臉色,有什麼不好呢?
另外有人質疑地點不好,上班不方便,
我想,如果是在市中心,
3.7億元是沒辦法買到900坪房子的,
空間不夠,那也是失去買辦公室的意義了⋯⋯

4.很多社福機構都沒有自己的場地,
只能用租的,那還是會碰到社區排斥的問題,
比如:喜憨兒之家要入住某些社區,就會遭遇鄰居抵制,
今天如果是用買的,你是屋主,我也是屋主,
講話就會比較有底氣,不用被房東趕來趕去,
有什麼不好?

5.一堆人覺得社福機構人員不能住好吃好,
卻願意奉獻千萬名車給經濟能力優渥的seafood搭乘,
看著師父的笑臉,自己心裡也充滿法喜,
這個邏輯是什麼?我也搞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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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台大法律系(1993~1997) 經歷:遠東紡織股份有限公司法制室 遠東聯合法律事務所 遠拓法律事務所 康德國際法律事務所 現任:宏光展法律事務所合署律師(獨立執業) 太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顧問 伸展顧問管理有限公司法律顧問 雲書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法律顧問 基隆市政府法律諮詢律師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法律諮詢律師 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分會板橋分會基隆分會審查委員 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分會板橋分會士林分會基隆分會扶助律師 地址: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00號7樓 (忠孝東路與建國南路口) (捷運蘆洲線忠孝新生站3號出口直走300公尺) 電話:2773-5218 傳真:2773-5208 email:[email protected]
我是寫狀子開庭偶而幹樵一下客戶或被客戶狗幹的klaw律師, 請多指教! 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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